赵子龙律师
主任

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靠谱之选,深耕刑事辩护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026-09-21 4 次 本站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迷宫中寻找正义的出口。而在枣庄,就有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现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 年,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 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 2009 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拥有十七年的执业历程。他身兼数职,担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坚实的法学理论根基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是他在法律界驰骋的有力武器。截至目前,他已经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其中,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在他的努力下,当事人均获无罪释放。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精准的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的结果。

为了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赵律师推行“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的关键节点进行精准把控,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让他深受客户的信赖。

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个经典案例——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一、案情简介

李某某是一名十九岁的汉族青年,也是网络游戏的爱好者。他通过网络接触到游戏外挂程序,并与他人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售卖游戏外挂卡密来获取收益。据李某某自己陈述,他一共获取了 100,000 余元的收益,并将这些钱用于购买卡密后继续放在网络平台售卖。2021 年 6 月 3 日,该平台被查获,李某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被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二、办案过程

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赵子龙接受了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成为李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赵律师迅速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仔细了解了他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以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经过分析,赵律师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还需要进一步鉴定。同时,本案证据已经固定,李某某是初犯,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赃,没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逮捕的必要。

在审查逮捕环节,赵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同时向某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以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多个维度,系统地阐述了不予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并且,赵律师与承办检察官及侦查人员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着重强调了本案在证据标准、主观认知以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特殊性。

经过赵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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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护思路

(一)涉案程序性质及情节尚未查实,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不具备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其适用必须严格考量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 修正)》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在刑事诉讼的道路上,赵子龙律师就像一位坚定的守护者,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遮风挡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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